(朵勒娜/通讯员)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校园欺凌”案件中,受欺凌学生身心会受到双重创伤,留下的阴影长期难以平复。但欺凌事件不但对“受伤者”造成伤害,“欺凌者”和“旁观者”同样也会受到影响。“欺凌者”由于长期欺负别人,内心得到极大满足,以自我中心,对同学缺少同情心,而“旁观者”会因为帮不到受害者而感到内疚、不安,甚至惶恐。
2021年3月中旬,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接到信息举报,金川某学校学生多次受到校园欺凌。分局党委高度重视,由分局刑警大队抽调专人组成专班,对该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历经半个月的前期侦查、走访,及询问受害学生及校园老师,并针对此案已掌握信息,多次向法制部门、呼市检察院未检处进行案件研讨沟通,最终以寻衅滋事罪立案调查!近日,已将四名涉案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
经查,此案中实施校园欺凌的犯罪嫌疑人均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其四人于2020年11月末开始集结,组成稳定的团伙构架,对周围同学实施校园欺凌行为。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从校外带来砍刀、电棍、甩棍和劈斧等工具进入学校,长期藏匿于宿舍,在校内多次对同学持械进行威胁、辱骂、殴打,并伴有强拿硬要的行为,同时还进行录像进而用于传播。此团伙以欺侮辱、殴打同学为乐趣,在同学中拉帮结派以欺凌同学树立威望,致使被欺凌同学内心造成强烈心理阴影,为令是从,因畏惧该团伙成员,造成不敢回宿舍及厌学的严重后果,严重扰乱校园秩序,影响校园整体纪律和风气。
归案后,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且后悔不已。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分局党委积极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开发警方对该团伙的打击,有效肃清辖区内的校园瘤毒,维护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同时也将所录视频进行收缴没收,避免造成不良的社会舆论!
责任编辑: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