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玲娟/通讯员)朋友圈是一个进行社交、分享生活的平台,但是当把朋友圈作为宣泄平台,甚至是随意到辱骂警察泄愤时,就得为此负责。3月10日18时,呼市公安局赛罕分局金桥派出所抓获两名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违法嫌疑人。
2019年2月26日上午11时,金桥派出所接到赛罕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举报,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辱骂正在执行职务民警的视频。派出所经过摸排线索确定嫌疑人身份信息,通过几天蹲守后于2019年3月10日18时左右将违法嫌疑人郭某某、何某某抓获,两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讯问得知,2019年2月26日7时30分左右,由于郭某某驾驶的违章车辆在交管部门规定的禁行时间、路线上行驶,赛罕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郭某某给予罚款150元,记0分的处罚。当事人郭某某对其处罚结果心生不满,遂用手机拍摄辱骂正在执行职务人民警察的小视频发布在朋友圈,其微信好友何某某在其朋友圈发表辱骂警察的评论,对人民警察形象造成的负面影响。
违法嫌疑人郭某某、何某某对其拍摄视频辱骂交警并发布到朋友圈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对郭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对何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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