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丽 /通讯员)明知酒后驾车是违法行为,却偏偏有人铤而走险。就在一周前,一位外地女子因“为情所困”独自跑去酒吧借酒浇愁,出门时因醉酒驾驶被交警依法查处。
3月9时凌晨00时左右,一辆悬挂晋A车牌的白色比亚迪小型普通客车沿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王陵公园东巷由北向南行驶至与北巷交叉路口南侧40米左右路段时,被正在执勤的交警查获。当民警拦停该车时,发现女驾驶人脸颊通红,车内有浓烈的酒精气味。民警当即对该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结果为25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孙某于去年从外省来到阿拉善左旗后结识现任男友,由于双方情感矛盾,其一气之下借酒浇愁于巴彦浩特城区锡林路某酒吧喝了两瓶啤酒,随后独自驾车回家,不料被交警查获。后经抽血检测,孙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3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