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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内肇事逃逸 侥幸心理难逃处罚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9-04-18  浏览:7233  字体【 【关闭】
 
袁丽/通讯员)开车上路难免发生小刮蹭,在发生事故的第一时间就应该报警、报保险解决事情,但总有驾驶人选择铤而走险,肇事逃逸企图躲避处罚。4月13日凌晨2时许,在阿拉善左旗巴镇城区旭晨海岸商业广场停车场就发生了一起因倒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驾车男子并未选择及时报警而直接驾车逃离了现场。经办案民警全力走访调查,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在48小时内被成功侦破。
2019年4月13日上午10时30分许,阿拉善左旗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指挥中心指令称:其停放在停车场内的蒙M6XXXX号牌的小型越野车被撞,肇事车逃逸。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询问,报警人乌某声称其于4月12日晚将自家的众泰牌小型越野车停放在某酒店门前,13日上午10时驾驶外出时发现车辆被撞。由于案件发生在凌晨时分,因事故现场周边没有目击群众,针对此案,民警以停车场案发现场为中心,调取停车场周边四个主要路口的视频监控,最终锁定了肇事车辆。民警根据线索迅速找到了肇事车主朱某某,并口头传唤朱某某到阿左旗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在事实面前,朱某某对13日凌晨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在朱某某不仅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外,还将被处以罚款1500元、拘留十五天并注销实习期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公安交警提示:阿左旗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持续加大对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且尚不构成犯罪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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