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额济纳旗公安局)
为扎实推进文物犯罪专项行动,额济纳旗公安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厉打击遏制盗窃、盗掘、贩卖、走私、破坏文物犯罪活动。
位于额济纳旗马莲井东北8公里“肩水金关”北侧居延遗址-T168、T169、A32号烽燧为汉代居延古遗址是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1月28日额济纳旗文物局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古文化遗址被非法盗掘。额济纳旗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并上报内蒙古公安厅,内蒙古公安厅高度重视,确定为厅督办案件。历时4个月,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查扣冻结资金22.5万元,一级文物9件、二级文物25件、三级文物21件、一般文物40件。于2019年5月24日起诉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
2019年11月15日,额济纳旗人民法院对公安厅督办案件主犯朱某某、郭某某等8人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8名犯罪嫌疑人6-12年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