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玲娟/通讯员)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我们每个人都不能置身事外。但有些人却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及其不负责任。
2020年2月3日11时,呼市赛罕区金桥派出所查处一起妨碍执行职务案,涉案男子齐某某被执行行政拘留5日。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惠民大街某小区门口对出入小区人员进行防疫筛查工作时,一名男子进小区大门时物业要求其登记并测量体温,但该男子对工作人员的劝阻视若无睹,拒不配合检测登记,并辱骂推搡赛罕区综合执法局的工作人员,严重影响了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
目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分局金桥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项妨碍公务依法对齐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无独有偶,2020年2月4日13时,赛罕区金桥派出所又接到一起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事件,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惠民大街某小区一期北门,事发时李某执意乘坐出租车进入小区,遭拒后屡爆粗口,经一再劝说下,仍然拒绝配合疫情防控期间出入登记工作,并殴打城管局驻派社区值守人员,赛罕区公安分局金桥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涉事地控制现场,并将被殴打的工作人员及殴打他人者李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目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分局金桥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三条第一款依法对李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民警在此提醒: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疫情,人人参与,人人有责,全体公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对扰乱社会秩序、干扰疫情防控、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责任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