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多姿/通讯员)俗话说,“知错就改 善莫大焉”。可偏偏就有人就不吸取教训,在短短的两个月内两次被查,而更巧的是,还是被同一组执勤民警查获。
2020年4月15日上午,阿左旗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巴镇一中队民警在城区通古淖尔路开展春季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整治期间,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蒙M号牌轻型普通货车检查时,驾驶人巩某某无法出示驾驶证,还声称:“出门忘记带了”。民警现场对巩某某驾驶证信息核查时发现,原来该驾驶人巩某某今年3月6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移送检察机关,但令人不解的是巩某某非但没有吸取教训,反而在取保候审阶段,仍心存侥幸无证驾车上路,但不巧的是还是被同一组执勤民警查获。
目前,巩某某因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国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