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公安部党委、自治区党委、公安厅党委和市委政府有关扎实抓好会议精神落地落实的各项具体要求,始终坚持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大局,持续加大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工作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乌兰察布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亚新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会上要求。
原来在兴和县公安局走访企业时,得知位于兴和县大同夭乡银子河村的一家采砂企业因日常采砂工作,误把采集到的砂石倒入该村一名村民家的农田内,导致双方产生矛盾纠纷。
经过细致地调解,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自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召开座谈会、组织专人深入企业、物流园区、社区110余次,解决矛盾纠纷1152条。
通过调研走访,召开新闻发布会,相继出台了全市公安机关窗口单位管理服务规范、窗口服务便民利民64项措施、治安管理工作便民利民34项措施、公安交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30项新措施、出入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10项举措等,调整行政审批事项8项,下放各旗县市区事项46项, 62项业务实现“一窗办理”,31项业务实现网上办理。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全市公安机关全面落实户籍制度改革、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居住证制证权限下放等制度要求,在部分城镇政务服务中心引进居民身份证自助申领设备,申请和领取身份证只需1—2分钟,申请临时身份证的时间由3个工作日缩短至最快3分钟,受到群众广泛赞誉。同时积极推进“一个窗口”工程建设,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创新成立市公安局行政审批科,只进一道门,即可办理车管、出入境、治安等大部分公安窗口业务。
交管部门制定综合性指导文件70余件,出台专项业务工作意见、通知200余份,减免各类业务办理申请材料12类67项,车驾管72项业务全部实现“一次办”和“马上办”,64项业务实现“就近办”,25项业务实现“网上办”,交管支队车管所先后两次被评为“全国优秀车辆管理所”,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区执法示范单位”等荣誉;出入境管理部门坚持让群众“只跑一次”理念,推行“一张表单、一网办理”。
设立了专门的外国人办理窗口、蒙汉英三语服务窗口以及绿色通道,方便外籍高端人才来我市办理停居留事项;治安管理部门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工作机制,开展“互联网+”服务,印章刻制治安管理信息登记由原来的1天减少为即办件。
2017年,全市公安机关完成了集PC端、手机端、微信端、手机APP等多种形式于一体的“乌兰察布市网上公安局”系统建设并全面上线运行,收集业务办事指南67项,具备网上查询、网上预约、网上办理等便民服务功能,在全国首次实现公安政务便民服务网站eID安全身份认证,获得了中科院及国家有关部委的技术认可。
积极探索“大数据+区块链”城市治理应用模式,开发了基于微信公众号,以大数据、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聚合式“互联网+”城乡服务管理平台“乌丽吉”。平台目前注册用户185万,链接了市、县两级部分政务和交管线上服务功能,服务企业职工办理电子证照、交通违法查询缴费、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身份证进度查询等业务,服务居民查询办理便民事项和反映问题、举报、投诉,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务管理和居民生活数字化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全市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不断优化道路通行环境,对轻微交通违法以教育纠正为主,不扣车、不扣证、不罚款、不记分。
加强企业周边易肇事肇祸重点人排查管控,加强驻地巡逻防控,提高企业聚集区见警率、管事率,切实降低企业周边发案率。
推动指导企业落实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最大限度的防范(案)事件、事故发生。疫情期间,精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管区派出所以模块化管理为基础,联合人社、卫健、市场监督等部门指导复工企业做好摸排登记工作,落实出入口控制和人员值守制度,合理划分工作区、生活区、隔离区,制定厂区模块化防控应急工作预案。针对复工复产后可能引发的合同纠纷、工资结算、经营困难等矛盾,加强风险评估和分析研判,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