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婧/通讯员)学科一、迎科二、战科三、破科四……一路风吹日晒过关斩将,驾照好不容易拿到手,然而就有人不懂得去好好珍惜;这不,还没“满月”就被“喝”没了,就此“告别”驾照!
2023年8月23日鄂尔多斯市公安交管支队包府大队在辖区纳林陶亥镇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查获一起实习期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
我真没喝酒...
我就喝了几瓶饮料...
当日22时许,包府大队民警在例行检查中,一辆黑夜轿车缓缓驶来,对其检查中通过车窗闻到淡淡酒精味,当民警询问驾驶员是否饮酒时,驾驶员袁某声称自己没有喝酒,就是喝了几瓶饮料;随后,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 71mg/100ml,符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依法对袁某处以驾驶证记12分、注销驾驶证并处罚款2000元,袁某虽悔不及初但为时已晚。
内蒙古交警提醒:
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极大,既害人也害己!请广大驾驶人吸取上述案例教训,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酒后开车,切勿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