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高睿泽
2017年12月12日,被告人贾某某因盗窃罪被新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被告人贾某某曾因犯盗窃罪多次被判处刑罚。2017年6月,出狱刚三个月的他又在公交站前盯上了一名年轻男子的手机。贾某某悄悄跟在这名男子身后,趁这名男子上车混乱之际,贾某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出手去,将男子装在衣兜里的华为手机拿了出来,装进了自己的口袋,然后若无其事地继续跟在男子身后佯装上车。
丢失手机的冯某某一摸兜,发现自己手机不见了,回头去看。贾某某装作好心人的样子,告诉冯某某说有个人往那边跑了。冯某某下车便追,贾某某顺利脱身。
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贾某某偷手机并误导冯某某的这一幕,被监控摄像头忠实地记录了下来。没过几天,公安机关就利用监控,迅速将正准备再次实施犯罪的贾某某抓获归案。2017年11月21日,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贾某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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