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高睿泽 白晓敏
被告人王某某是某农机站的员工,2016年3月,他为了能和呼和浩特当地的朋友更方便的聊天、联系,用自己的微信组建了一个微信群,把自己微信里所有的本地好友都加了进去。
聊了一段时间之后,这个微信群里的人数越来越多,从最初的二三十人,增加到了后来的三百多人。2016年8月的某一天,有人在群里聊天时提出想观看一些淫秽视频。作为群主的王某某想,自己平时没事也可以看一看,就顺水推舟地答应了,并且从其他群里拉进来了两个人,让他们在群里发此类视频。其中郑某某陆陆续续发了60多个淫秽视频的链接,另一个人发布的数量更是多达八九十条。
2016年9月,公安局的网安大队发现了这一情况,迅速出动,将群主王某某抓获归案,同时对郑某某也实施了抓捕。而对于在群里发布视频的另外一个人,公安机关仍在追捕当中。
2017年1月3日,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对被告人王某某、郑某某提起公诉。检察院认为,郑某某不以营利为目的地通过网络,向数百人传播淫秽视频多达60多个;而王某某虽然没有主动传播,但作为群主,没有履行自己的监督管理职责,阻止群成员传播淫秽视频,反而对群成员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持放任态度,均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2017年2月4日,新城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王某某、郑某某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的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