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新的重大决策部署,强调“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赋予了人民法院更重的职责使命、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近日,围绕全区各级法院如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实施“六个工程”,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狠抓改革任务落实,切实以审判工作现代化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支撑,本报记者采访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
内蒙古日报:人民法院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要在持续深化,重在狠抓落实。请问,全区法院是如何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以履职担当保障中心工作的?
杨宗仁:全区法院深刻把握内蒙古闯新路、进中游的新形势新任务,紧盯“强管理、抓落实、提质效、争上游”目标定位,着力以司法工作的提质增效助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今年以来,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7万件2.3万人,依法审理了一批在全国全区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恶案件23件466人,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司法屏障,建立完善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机制,以专业化审判提升环境司法保护能力;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9955件;坚持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因地因时创新适用生态环境修复方式,以“法律之盾”坚决守护“一湖两海”和“三北”防护林等重点生态工程。聚焦高质量发展,纵深推进“司法公信提升年”活动,围绕执行攻坚、司法公开、涉企服务、防范虚假诉讼等司法公信关键点,细化24项工作举措,助推政务诚信、社会诚信;各级法院分别制发《金融审判白皮书》,全方位多角度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出台《做实“公正与效率”优化营商环境预期司法机制》,把依法平等保护原则融入制度文件、落到个案办理,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法治保障。坚持办案就是治理,加强高质量综合类司法建议制发,共发出司法建议2124篇,切实以司法“良方”促社会“善治”。
内蒙古日报:人民群众是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全区法院在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做了哪些具体举措?
杨宗仁:我们始终牢记人民群众是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树牢“如我在诉”理念,着力以司法之“优”解群众之“忧”。今年以来,全区法院依法审结涉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案件12.42万件;聚焦“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审结房屋买卖纠纷等案件1.01万件,切实守住人民群众“安居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北疆枫桥”多元化解品牌,深化“代表、委员+法院”民商事纠纷化解机制,1600名人大代表和1609名政协委员参与诉前调解,调解成功案件2.24万件;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院”多元解纷机制,设立115个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站点,644名法律咨询专家参与调解案件4459件、化解信访案件148件;全区法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29.7万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81.77%,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成讼之前。以“头拱地”的决心和钉钉子精神全面落实“有信必复”,及时办理、答复信访人诉求,“有信必复”回复率 98.32%,重复访降低10%;压实原审承办法官信访首办责任,全区法院承办法官接访答疑12836件次,推动700余件信访事项有效化解,被中央信访联席办和最高法推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社区工作者等对疑难复杂案件公开听证,促进既解“法结”,更化“心结”。
内蒙古日报:全区法院将如何以科学管理助推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杨宗仁:我们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细化落实“阅核”制度,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推动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加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每两个月召开审判数据会商会,以问题为导向、以数据为抓手,聚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在最高法制定的18项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中,设有合理区间的14项指标,目前,全区法院有13项进入或者优于合理区间,达标率94.4%。推动数字法院迭代升级,部署推进全区法院“一张网”建设试点,计划于12月份在全区法院上线运行,以数字化改革促推审判质效提升。充分运用“法答网”“案例库”,将学习运用成果转化为增强能力素质、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审判质效的实际成效。
下一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将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切实增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保持一贯到底之心、务求久久为功之效、展现忠诚司法之为,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为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闯新路进中游贡献更大司法力量。(王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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