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韩瑞霞
近日,山西省忻州仲裁委员会与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裁审工作联席会议。双方参会人员围绕加强对仲裁工作的司法监督,就有关仲裁司法审查工作中涉及的仲裁协议效力、仲裁程序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就仲裁案件办理、财产保全、执行等具体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形成了一致意见。
会议认为,要加强仲裁普及,应充分尊重仲裁工作的特性,发挥其简便、灵活、快捷、和谐办案的优势,通过与律师协会联合培训律师和仲裁员,使更多的当事人信赖并选择以仲裁方式化解民商事纠纷。
要强化监督支持。忻州中院依照法律规定对仲裁案件实施程序上的监督,既是人民法院对仲裁工作的监督,又是对仲裁工作的支持,也是确保仲裁裁决合法性、正确性的重要保障,要在监督中支持仲裁,在支持的同时强化监督,以达到促进仲裁案审工作质量不断提高的目的。
要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机制、工作业务会商机制、难案探讨机制等,强化沟通联系,互通案件审理情况,明确仲裁案件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裁决执行及撤销程序等,以促进忻州仲裁工作庭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为优化忻州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仲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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