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郝新新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提升家事审判工作水平,切实以司法温情守护万家和谐。
建立制度,促进家事审判提质增效。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围绕“和”的理念,突出“柔”的主旋律,在判决时严把质效关卡,做到案结事了无矛盾。针对婚姻家事纠纷,全市法院根据辖区不同情况,建立家事调查制度、财产申报制度、子女抚养意向申报制度、人身安全保护机制、心理测试心理疏导机制、离婚生效证明书制度等一系列制度。针对涉及老年人、未成年人及存在家暴情形的案件推行家事案件回访制度,促进家事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推出举措,保护家庭弱势群体。秉承保护家庭弱势群体的宗旨,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构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救助机制,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对经济条件困难的妇女儿童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针对家事案件中隐秘存在的家庭暴力情况,在家暴认定上加大法官职权调查力度,为家庭弱势群体提供有力司法保护。针对子女探望、抚养费给付等类型的家事案件,探索建立判后回访工作机制。通过入户、电话等方式进行判后回访,向当事人了解现阶段生活状况、情感状况、子女抚养费支付情况以及对子女探视权行使的情况,打通司法维权“最后一公里”。
延伸职能,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与检察院、司法局、妇联、团委等部门合作共建多家法治教育基地,举办模拟法庭和法院开放日活动,法官走进学校、幼儿园,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案件审判庭牵头组建普法课程宣讲团,全市两级法院专业法官成为兼职公益讲师,为全市学生量身定做系列精品普法课程,在媒体平台不定期发布家事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法律的教育、指引功能,在案结事了的基础上将“人和”作为家事工作的终极目标,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