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子女与父母发生借贷关系,需要偿还借款吗?有人认为,子女向父母借钱,不还也是理所应当。但是,正阳县法院作出的一个调解案例告诉我们,向父母借钱也是要还的。
基本案情
王某与王某某系父子关系,2020年9月,王某某以购买商品房为由向父亲王某借款12万元,后父子关系闹僵,王某找王某某要钱,王某某称老子借给儿子钱那是应该的,拒绝还款。不得已,王某起诉至正阳县法院,要求王某某偿还12万元借款。
法院调解
考虑到双方系家庭成员,感情基础尚在,为做到“谈钱不伤感情”,妥善解决纠纷,法官查明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借款情况均无异议,子女久拖不还的原因是王某某认为老子借给儿子钱是应该的,可以免除还款责任。
法官向王某某释明了民间借贷与赠与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借助同类型的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当事人对相关法律知识有了理性的认识,对裁判结果有了正确合理的预期。经过沟通调解,最终王某某与王某达成了还款调解协议。
法官说法
在日常生活中,父母为子女着想,时常大额出资资助子女购房买车,但成年子女向父母借钱负有偿还义务,因为子女欠父母的钱,如果在当事人有明确的借款意思表示下,就构成了债权债务关系,所以应当归还,如果属于赠与的,就可以不用归还。因为借款合同的当事人是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所以,构成债权和债务人的关系应当履行债务。按照《民法典》规定,子女成年后,父母无继续供养义务。因此,若子女向父母借钱,且父母未明确表示该钱款的赠与性质,则子女与父母应认定为借贷关系,子女依法负有偿还的义务。
法官提醒,子女成年后,父母并无继续抚养的义务。因子女经济条件有限,父母在其购房购车等时候给予资助属于常态,但不能将此视为天经地义。法律虽然鼓励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帮助,但绝不提倡子女为满足自己的安逸生活透支父母毕生积蓄且心安理得。(记者翁韬 通讯员王树恒)
责任编辑:刘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