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登格日勒/通讯员)最美不过夕阳红,晚年的婚恋同居生活能让老年人重新找到相伴余生依靠,拥有心灵上的慰藉。然而,老年人婚恋同居引发的纠纷也时有发生。
近日,一位老人付某找到察哈尔右翼后旗司法局土牧尔台司法所申请调解。
据了解,双方当事人经人介绍认识,双方同意搭伙过日子并签订了孤寡老人同居协议书,签订协议当天,男方陈某某给予女方付某两万元现金。但在共同生活十七天后,女方付某因生活琐事等原因提出终止协议,不再共同生活。无奈之下,男方陈某某让子女将其送回原居住地,并要求其归还两万元现金,女方付某不愿意全部归还,因此双方产生纠纷。
土牧尔台司法所工作人员分别了解双方的想法和要求后,有针对性地从婚姻自由、恋爱自由、财物赠与、自由恋爱婚姻不成是否有赔偿等方面进行释法讲理,并分别单独与二位老人进行了沟通,对男方陈某某普及相关法律,从情理角度让大爷回顾女方付某照顾他的饮食起居。最终男方陈某某给予女方付某9000元,到此一起“黄昏”老人因同居引起的纠纷圆满解决。
法律不是冰冷的武器,而是有温度的护栏。老年人的婚恋同居纠纷是一种较为特殊的纠纷。
近年来,土牧尔台司法所持续优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在辖区通过多种方式,通过对群众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有效消除了潜在风险隐患,切实做到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不断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走深、走实。
责任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