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包头市昆区司法局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律援助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兜底保障功能,紧贴民生民本,服务弱势群众,运用“望闻问切”法,推动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困难群体合法权益作出了贡献。
“望”而知民“急”。采取“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的形式,广泛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深入村居主动接触群众,统计梳理每一次活动现场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问题,从而“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安排普法讲座内容,靶向治疗百姓之“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网格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搭建化解基层纠纷的“会诊室”,将力量精准投放到矛盾多发地、作用于问题萌芽时,让“小病”不升级,而后化于无形。
“闻”而晓民“难”。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窗口服务质量,针对内蒙古少数民族特色,安排蒙语律师。做实“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切实畅通群众表达诉求渠道。不断推动“12348”热线服务平台与法律援助业务的深度融合和互联互通,确保“线上+线下”平台建设全覆盖,打造符合时代特征的法援为民服务环境。
“问”而悉民“愁”。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推出“预约办证”“上门办证”“延伸服务”等配套便民措施。深入开展满意度调查,主动问民意,把听取群众意见作为必修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做到眼里有问题,心里想问题,脑袋钻问题,用100%的努力把法律援助办进百姓的心坎里。
“切”而助民“盼”。加强监督,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加强对案件的跟踪和监控,及时掌握办案动态信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格执行案卷归档制度,形成自检自查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回访制度,核实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对每一起法援案件进行综合评估,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责任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