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伟/通讯员)近年来,包头市东河区司法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三个落实”,组建“红石榴”公职律师团,筑牢“石榴籽”,为东河区各族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落实普法抓宣传,创新形式促深化。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普法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把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广泛向群众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政策。以“法律七进”为抓手,联合律师和普法志愿者多形式开展“送法进民族村”系列活动;联合区民宗局组织宗教界人士开展法治专题讲座。今年以来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宣传活动10场次。线上利用“东河普法”和“法润东河”微信公众号,开设民族政策宣传专栏,推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相关信息,2023年已累计发布、转发90余篇相关信息。同时各司法所利用微信网格居民群推送有关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的知识和信息。
落实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畅通诉求渠道。成立东河区“八五”普法讲师团,选拔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依托东河区“红石榴公职律师团”,充分利用双语公职律师优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民族团结相关知识,为少数民族聚集辖区的居(村)民提供双语的法律服务,不断满足困难群众的多元化、多层次法律服务需求,及时为各民族群众、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今年以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5件,有力维护了各民族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落实矛盾化解多元机制,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构建起以东河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主导、镇(街道)矛调中心为中转、村(居)调解室为末梢的三级调解网络。通过三级调解网络,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同时建立16个个人品牌调节室,依托基层司法所,围绕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重点领域进行不定期纠纷摸排,做到矛盾纠纷及时化解、重点矛盾纠纷有效化解,防止了矛盾纠纷激化升级。2023年以来东河区调解案件共5412件。
责任编辑:刘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