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成立并举办揭牌仪式,这是首家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建的具有民族特色的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
仪式上,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副院长、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共同为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
通过在民族院校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充分发挥学院蒙汉兼通双师型法学教师资源优势,将其打造成服务社会的基地、教学创新的基地、德法兼修人才培养的基地。这是加强自治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创新举措,是扩大法律援助供给、深化高校法学理论实践研究的有益探索,搭建集“法律援助、普法宣传、人才培养”于一体的公益性实践平台,形成具有民族特色的法律援助品牌。
下一步,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将深化务实合作,用好法律援助工作站这一平台,有效发挥服务窗口作用,充分利用高校教学资源优势,切实维护好在校师生、周边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形成辐射广、多元化、综合性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加快建设法治内蒙古做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