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网络消费维权机制
网络交易发展迅猛,网络消费投诉及案件成倍增长,这样给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带来了沉重的压力,面对压力和日益增长的巨大挑战,呼和浩特市政府、呼和浩特市工商局高度重视,将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一是率先于2016年在全自治区成立了第一家工商网络监管专职机构暨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分局,到目前为止全国专门用于网络市场监督管理的机构只有两家。呼和浩特市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分局的成立及所起得的作用,可以说,开创了自治区网络市场监督管理的先河。二是制定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分局成立后,制定了首府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的整体工作方案,确定了工作体制和运作机制,制定完善了网络消费维权、案件查处、信访答复、行政指导等各项工作的内部分工和操作流程。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呼和浩特市网络市场监管局际联系会议制度》将网络市场监管与呼和浩特市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有机结合,并将网络监管过程中的信用记录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有效发挥失信惩戒机制在网络市场监管中超常威力和作用。三是疏通维权渠道。通过网络投诉举报“集中受理、分流、督办、反馈”的工作方式,提升案件查处、调节的效率和能力。四是市政府专门拨付300万元的专项抽检经费,开展了重点网络领域及商品抽检工作,对不合格商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发挥平台作用,为网络市场监管夯实基础
经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财政拨付专项经费,建设了“呼和浩特市网络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平台于2017年3月15日正式上线运营。平台自运行以来, 对15391个网站建立了电子数据档案,1552户网络企业申领了工商电子标识,通过审核1235户实现亮照挂标。平台的建立大大提升了首府网络市场监管执法效能,强化了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信息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尤其在建立跨区域监管协查机制、电子数据证据提取、固定、恢复等方面发挥了极大作用。同时,呼和浩特市工商局依托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平台,开展了网上旅游市场清理整顿,通过监测发现了呼和浩特某酒店存在使用虚假五星级酒店标识误导消费者行为。据了解,当事人在未获得国家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评定的情况下,擅自通过酒店预订平台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该酒店星级标识和“国家旅游局评定星级为五星级”字样的虚假酒店信息。网络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由于该案件是该集团酒店业中全国第一起因酒店星级虚假宣传被处罚的案件,引起了相关集团总部领导的高度重视,责令旗下全国73家对外标称五星级的酒店进行酒店星级资质排查、整改,未经当地旅游主管部门核发星级资质的,不得再进行虚假星级宣传。这一案件的查办还意外的引起了各大酒店预订平台网站的高度重视,平台企业主动自查整改,短时间内就全部清除了全网域的酒店虚假星级信息,真正起到了查处一起案件,治理一个行业,影响相关领域的良好网络交易环境治理的效果。
完善异地协作维权制度
一是完善网络案件线索移送材料制度。2017年11月3日在杭州与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签订了《网络交易监管执法协作协议》、《全国20城市网络发展与治理跨区域协作协议数据保密协议》及《全国20城市网络发展与治理跨区域合作备忘录》,协议签订了案件线索移送及协查等制度。二是加强区内外地区间交流机制。每年市局及网络监管分局接待区内外工商网络监管及其他领域监管部门多次,通过交流学习不断完善网络监管工作,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学习网络监管工作先进经验,还与大的网络经销商和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了日常沟通制度,为异地协作维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电子数据取证效果得到凸显
为解决全自治区网络市场交易中电子数据提取、固定、恢复取证难的问题,全力提高网络执法的效能和技术支撑能力,实现“依法管网”的工作目标。在自治区工商局和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下,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完成了电子数据鉴定取证实验室的建设任务。取证实验室的建立在全国工商系统目前也是屈指可数。电子数据鉴定取证实验室在查办案件,分析取证上真正派上用场,比如,在查办的“内蒙古名雄汇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过程中涉嫌存在非法集资违法行为”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取证实验室就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执法人员通过对当事人的计算机及网络数据进行提取、固定、分析,最终确定了当事人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近3000人入会投资近1亿元人民币的违法事实,这一案件本局已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将该案件移交至呼市公安局进行后续刑事侦办,及时制止了事件的进一步扩大和恶化。
“路漫漫其修远兮、我将上下而求索”,呼和浩特市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通过努力,创新性地开展了一些工作,但离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市场监管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在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上继续加大创新力度,采取更有利的执法措施和手段,提升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效能,为净化首府地区网络市场环境、规范网络市场秩序再做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