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早上七点半。
周春梅像往常一样,到地下室取车准备上班。
一个中年女子猛的冲过来,手持尖刀向周春梅刺去。
周春梅倒地后,那女子又在其后背补了两刀。
手段之狠,下手之毒,触目惊心!
周春梅当场身亡,年仅44岁。
随后,湖南高院发出通报:
法治社会绝不允许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
我们才知道,倒下的周春梅不仅是一名法官,而且履历亮眼,专业出众。
而行凶者,则是应聘小区保洁,盯梢她5天的老同学兼同乡向慧。
她们之间,到底何冤何仇?
当日下午,警方通报称,向慧因劳动纠纷请周春梅帮忙打招呼被拒,因此心生怨恨行凶报复。
事情果真如此简单?
就因为没有帮忙打招呼就持刀相向?
警方这么快就破案并认定为仇杀?
这里面会不会另有隐情?
于是,有自媒体对警方通报和高院的表态提出质疑。
但我认为,这一次可能你真想多了。
我们反对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但也反对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
质疑本身不是错,但质疑一切就是一种病了。
对于女人来说,她想杀人真的不需要太多理由,一个妒忌就够了。
两年前一个女孩就因为同学比自己长的漂亮,然后杀人分尸。
回到这起案件上来。
周春梅和向慧到底什么关系?
初中同学,同时考上大学,同时读了研究生,同时留在了省城,这种同学加同乡的关系,不可能让她们之间不产生比较。
同样的起跑线,跑的差不多还好,如果天差地别,那难免会心理失衡。
而恰恰命运就真的让她们同时开花,却结出了不同的果。
法学硕士毕业的周春梅,怀揣着一颗法官梦,一路过关斩将,如愿以偿的成为湖南高院一名法官,并凭着自己的刻苦努力,成长为一名审判长。
事业有成的同时,婚姻家庭也经营的很好,两个孩子其乐融融,大儿子正在读高一,小女儿还不到3岁。
但反观向慧呢,同样是研究生毕业,只是因为学的是机械专业,还拥有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虽然也进了一家国有企业,但始终在低层挣扎。
不仅专业不对口,发展空间也到了天花板。
更重要的是,婚姻非常不幸,结婚后不久就离婚了,自此孤身一人没有再婚。
事业失意与婚姻不幸双重叠加,对于一个女人的伤害是不可低估的。于是,她和上级一个女领导的矛盾就爆发了,并持棍把人打伤了。
打完了之后,还在各种工作群发泄不满。
最终,在行政拘留处罚后,单位也把她开除了。
就这样,把自己的婚姻弄丢了之后,把赖以生存的工作也弄丢了。
为此,她开始了漫长的劳动仲裁之路,并起诉到了法院,就是想要回工作。
到了这一步,她自然想到了同学兼同乡的周春梅,这是她的底气,也是最后一根稻草。
但春风得意的周春梅并不知道,向慧的心魔已经长出了獠牙。
而备受打击的向慧也并不清楚,她的老同学就是为法治公平而生的。
自2014年就被评为办案能手,所办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闹访,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改判,全部为优秀。
在基本了解向慧的案情后,周春梅对向慧几次请求都明确拒绝。
显然,这让向慧无法接受。
在向慧看来,一个劳动纠纷而已,又不是什么重大原则问题,能担什么责?
无非就是不愿意帮忙,嫌弃她的落魄而已。
于是,女人的善妒就出来了。
凭什么同样的起点,你混的比我好?
凭什么别人欺负我,连你也看不起我?
是不是故意想看笑话,然后落井下石?
当一个女人妒忌心发作时,满世界都是假想敌。
于是,这也就不难理解,明明她是和上级女领导有矛盾,但行凶的对象为什么最后却变成了老同学周春梅了。
而事实上,虽然她们是同学兼同乡,但确实她们根本不是一路人,性格的不同,也铸就了不同的命运。
并不是有些媒体所说的闺蜜的关系,她们不会也不可能成为闺蜜。
除了彼此知道对方的存在,平时应该几乎没有什么交集和交往。
否则,向慧也就不需要耗费苦心的假装应聘小区保洁,把周春梅日常轨迹摸清楚之后再动手了。
可怜的周春梅,心无间隙,纯洁无尘。
至死还在跟老同学讲道理、讲法治,一口一个“慧”的叫着。
而生可无恋的向慧,却早已被妒忌和厌世烧的面目狰狞。
在一个善妒的女人那里,是没有换位思考这一说的。
你的优秀,你的幸福,都可能是原罪!
即使学历再高,也无法掩盖其天然的性格缺陷。
我活不好,你也得死!
这从层出不穷的学霸型犯罪行为中就能看出,阳光型人格更容易伤害自己,而妒忌型人格更容易伤害别人。
就这样,对法律满怀信仰,立志要做法律帝国“王侯”的周春梅,毫无防备的倒在了老同学的刀下。
纵然断案无数,从无差错,但还是断不出人心。
好人不知道坏人有多坏,坏人也不知道好人有多好。
这世间有多少人一边骂着社会不公平,一边到处钻空子开后门?
我们知道,伤害法官,最终伤害的是法治。守护正义的人,更需要正义好好地守护。
但是否可以多问一句,除了性格问题,谁又是伤害“伤害法官”的人?如果所在单位多一点宽容,社会多一点温暖,老同学多一点建议,会不会减少悲剧发生的概率?
人类社会的文明进程,不是要把坏人赶尽杀绝,而是不要让好人变坏。
要保护更多的周春梅,就要避免出现更多的向慧。
这才是周春梅用生命,给我们留下的沉重思考。
责任编辑: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