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法官脑袋一拍计算出500万吗?
明知许家拿不出来,为什么写下这样的空判?
这可是司法史上既无人情又无法理的笑话呢,他就不怕落万世的骂名?
这500万罚金的“被害人”们又是谁呢?
让我展开一下我贫瘠的想象:
许艳被睡的人,其中公职人员就有9个,最高官职是公安局副局长,就是那位两次跌入同一个坑里的刘某乙。
他使许艳怀孕了,他给许艳的妈妈打过电话,商讨与许艳结婚的事情。
大家知道,一个县城,能有多大?
出了一个许艳,人尽可夫,这消息,只怕在大小官员里头都是通的,茶余饭后,肯定闲坐说许娘了。
能从医院里护士“高升”出来当辅警,应该是有些姿色的。高升一词,是许艳在给父亲的电话中说的。
允许我想一下,难道睡姑娘的,就是判决书里写出来的9个?
官员们的小二,有同嗜焉,这么多官员下水,足见许艳一个接一个的“敲诈”,当时并未形成口传新闻,所以不断有人以身嗜色,以为是捡了大便宜。
人人得而睡之,于是形成了不睡白不睡的螺旋效应,只是平民没啥油水,许艳便尽选官员。
刘某乙两次入坑,哪里是许艳的敲诈?
他只是想把许艳的隆腹抚平,以便继续升官。
既然想升官,刘某乙等人,就极有可能借花献佛,把许艳作为性贿赂的特殊礼品,献给他们的上级领导。
判决书当然不敢指出“被害人”是些什么人,因为这些“被害人”官职更高,更有权力左右许案办成冤案。
可能许艳在这一拨人中的“敲诈”金接近于500万,于是就顺利生出全国人民愤愤不平的这份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