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鱼的记忆只有七秒,而网民的记忆是三天。
灌云女辅警案爆发之后,一时舆情沸腾瞬间成为全国性事件。
但是,一场棉花引起的风暴,将有些人从火炉上面拽了下来。
人毕竟不是鱼,我更不是鱼。
所以还想再说一说女辅警的事。
最新情况是:女辅警家人为她聘请的律师已经黯然撤退。
当事律师邓学平说:“这段时间,我们与相关部门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沟通,充分表达了独立辩护和程序正义对这个案件的极端重要性。我们先后跟有关部门当面沟通十余次,向有关领导寄出了陈情信,向上级部门邮寄了律师维权材料,书面请求法援中心终止法律援助。遗憾的是,目前沟通尚未取得进展。
我们也曾经要求亲自进看守所跟许艳当面核实,或者由办案人员带着家属的委托材料和家属信件跟许艳核实,均遭到拒绝。
由于不能会见、不能阅卷,我们无法开展实质性辩护工作。
虽然这个案件引起了较多的公众讨论,但归根结底仍是一起偶发的、普通的刑事案件。我深信,只要回归证据、事实和法律,法制社会原本就不应该有所谓的“敏感案件”。
我始终认为,只要律师依法依规代理,就案论案就事说事,秉持专业和技术立场,就不应该有所谓的“执业风险”或“安全疑虑”。
我相信,有关部门的决定一定经过了深思熟虑和充分权衡。我也相信,有关部门对本案的最终处理一定会非常慎重。
基于以上认知,经过跟家属友好协商,我们决定正式退出本案辩护”。
应对舆情关注的最好方式是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
这个案件不管最终谁来辩护,我们都希望真相和法治得胜。
我们呼吁网民理性关注本案,也希望有关部门能以典型个案为契机持续推动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和国家法制进步。”
犯罪嫌疑人自主选择律师,这是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不知道连云港中院执意替女辅警指定律师,意欲何为?
是要维持一审的“没收372万,另罚500万,再判13年”吗?
有关方面似乎到现在都没有搞清楚舆情关注的焦点是什么:
这个从19岁就被迫或自愿爬上四、五十岁的那些公职人员乃至国家干部床上的女辅警,或许不是一个完美的“受害者”,或许已经变成自甘堕落的“失足妇女”,但在全国数以亿计的关注者眼里,女辅警的过失或罪行已经没有那么重要......
他们更关注、更看重的是:在这个案子的一审判决里,他们闻不到一丝一毫“公平公正”的味道。
一审判决公正性很低,侮辱性很强。
而孟德斯鸠说过:“对一个人的不公,就是对所有人的威胁。因为对一个人的不公,所显示出来的是制度的逻辑。这种逻辑,可以用来对待所有人,无人能保证自己幸免。”
女辅警和普罗大众一样都是底层的普通人;如果女辅警会遭受不公的对待,那这种不公有一天完全可能也会降临到任何一个人的头上。
这就是为什么“全国人民”居然会为一个“失足妇女”的命运奔走呼喊的根本原因!
希望连云港中院谨慎处理此案。
责任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