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在我国已实施20年,截至2023年底,我国已累计实施汽车召回2842次、涉及车辆达1.03亿辆。
实施缺陷车辆召回,目的是促进企业不断改进产品设计、消除缺陷、提升质量,进一步保障消费者出行安全。2023年,我国共实施汽车召回214次、涉及车辆672.8万辆,分别比上年增长4.9%和49.9%。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与生态环境部共同推进机动车排放召回,全年督促生产者实施排放召回10次,涉及车辆181.1万辆。
此外,目前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已覆盖汽车产品、消费品、食品及添加剂、保健食品、化妆品等10余类产品。在消费品召回方面,2023年,受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影响召回次数为699次、涉及产品612.8万件,缺陷调查仍是推动消费品企业实施召回的主要方式。(记者赵文君)
责任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