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清华/胡柏芳
为做好全区旗县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落实“五规范、四提升”的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旗县级统计工作质量,近期,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积极组织人员对全区各旗县级统计局上报的旗县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佐证材料开展审核工作。
严密组织,细化分工。为做好103个旗县级统计局上报的2700余项佐证材料审核把关工作,内蒙古局成立了佐证材料审核小组,审核小组先后3次召开会议,要求大家认真落实局“精细化”管理思想,对相关问题多次组织讨论研究,并根据工作量大小,对审核人员按盟市进行分工。
统一标准,准确赋分。为使每项赋分更加客观,评分措施更具可操作性,审核小组认真讨论细化了评分标准,制作了统一的评分表发给每名审核人员,并要求审核人员对每项扣分原因加以说明,对相关材料进行拷贝留存,做到扣分有理有据、赋分客观准确。
加强沟通、查遗补缺。审核过程中,针对部分旗县级统计局出现的材料不合规、不完整等问题,审核小组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与相关旗县工作人员进行沟通核实,并随时解答有关人员在材料上报和指标理解上提出的问题,确保每个旗县级统计局能够完整、准确上报相关材料,客观真实反映当地旗县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归纳。由于各旗县级统计局实际工作进展情况不同,以及工作人员对指标理解不尽相同,导致同一指标各旗县级统计局上报的佐证材料差异较大,增加了审核难度。针对这些问题,审核人员做到及时沟通,并对好的材料范本进行单独留存,对各地普遍把握不准的内容进行记录,作为后期培训的重点,对一些专业性强的指标,主动与相关业务处室沟通,以准确判定佐证材料的正确程度。审核小组还对审核和工作沟通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归类整理,为以后指标修订打下基础,不断促进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可行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责任编辑: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