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清华/李胜
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是打牢统计基层基础、发挥统计职能作用的重要抓手。为推进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走深走实,2020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先后出台“1+4”(苏木乡镇和旗县级、工业园区、部门、企业)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文件3个,在此基础上,内蒙古统计局进一步细化制定了配套标准,建立涵盖统计执法、数据核查、监督检查“三位一体”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模式,每次执法监督检查,都将“1+4”建设标准全部纳入必查内容,推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落地落实。
聚焦旗县级统计工作规范化,树立建设标杆。旗县级统计机构是“1+4”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重要的参与和实施部门,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中起着标杆和示范引领作用。文件实施以来,各旗县级统计机构针对自身实际,对标《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集思广益,认真吃透标准要求,努力研究落实举措,主动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创造性开展工作。并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自我加压,促进其他工作迈上新台阶。
聚焦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补强建设短板。针对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难组织、难协调问题,自治区各级统计机构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瞄准存在问题一项一项求突破,主动寻找各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共同点,统一建设标准,瞄准难点、寻找突破点。指导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及时建立并更新完善“一部门一台账”,落实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要求,明确部门统计工作牵头处室,加强部门统计资料管理。
聚焦工业园区统计工作规范化,拓展建设范围。工业园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是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拓展和创新。市县两级统计机构主动承担建设责任,积极做好业务指导,认真开展园区统计人员培训,联通统计内网。园区统计人员做到积极参加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及专项调查,及时更新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建立企业统计人员电子信息库,推进园区统计信息化建设,落实统计保密工作要求,督促企业统计人员按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加强统计工作考核。
聚焦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把握关键节点。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在“五个规范化”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是“1+4”中的“1”,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和协调中起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各乡镇按照建设标准积极配齐人员、落实经费、搞好保障、参加培训;努力实现统计人员、报表、台账、资料、网络、宣传等内容规范化管理。2022年,在“八有八化”建设基础上,内蒙古统计局又推动进行“两个延伸”,将调查单位入退库延伸到乡镇(苏木)、基本单位名录库延伸到嘎查村(社区)。对全区1161个苏木乡镇进行划分,分为标兵、优秀、良好、合格四个等次,并将结果发至全区市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要求各地予以支持,努力形成争先创优的建设氛围。
聚焦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打牢建设基础。企业统计是“五领域”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中之重,是统计数据上报的关键点,企业负责人和企业统计人员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落实情况直接反映着统计数据的准确与否。旗县级统计机构通过培训、一对一指导和走访强调,尤其是统计执法检查,使企业负责人逐步树立了统计法治意识,积极配备责任心强、业务精的同志担负统计工作,并为统计工作开展提供必要条件;企业统计人员做到积极参加统计工作培训,落实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熟练操作一套表平台,遵守统计法律法规。
责任编辑: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