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清华 浩毕斯 田英辉)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增效的通知》精神,减轻部门工作负担,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对《内蒙古部门数据共享制度(2023)》进行了认真修订,进一步精简报表2张、取消指标41个。
一、加强沟通协调,提供数据保障
本着优化统计数据收集流程,做好部门统计与政府统计科学衔接的工作思路,自治区统计局认真完善统计数据共享制度,以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效率。一是加强统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制度,采取“走出去”方式,实地走访相关部门、面对面沟通,逐条探讨共享制度修订内容。二是组织开展部门统计业务培训,讲解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制度等内容。三是在数据应用方面,做好统计数据共享的桥梁纽带,为部门积极提供数据保障。
二、精简报表指标,减轻填报负担
《内蒙古部门数据共享制度(2023)》经过充分征求相关方面意见建议,删除《内蒙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部门部分)》和教育厅《分地区中等专业学校基本情况》两张报表。根据数据收集和使用情况,删除教育厅、水利厅、生态环境厅、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档案局等部门报表指标41个。
三、开发数据平台,优化报送流程
改变以往部门综合统计报表数据由纸质版、光盘报送方式,在统计数据一套表系统之下,嫁接开发部门综合统计报表数据报送平台,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让数据跑起来,方便部门工作人员填报,大大提高数据报送效率。为使部门工作人员易于操作,编印了数据平台操作手册,制定每月催报制度,将报表制度按月分解,通过短信提醒、电话催报等方式,确保部门统计数据按时上报。
责任编辑: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