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卫建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绥远省(今内蒙古西部地区)曾进行了一场较大规模的剿匪斗争。
绥远省匪患有着深刻的原因。绥远省东邻察哈尔,西界宁夏,南临陕西、山西,北与蒙古人民共和国接壤,人稀地广,多民族杂居,历史上素多匪患。抗日战争时期,曾有一批国民党军在此啸聚为匪。有的虽经过“国军”-伪军-“国军”的旗号变换,但其本质仍是各霸一方的土匪。1949年9月19日绥远国民党军起义之前,驻绥远东部地区的绥蒙军区(1949年5月与人民解放军第8军合并为绥远军区)部队在驻地周围积极开展剿匪,消灭或收编改造了不少小股土匪,安定了这个地区的社会秩序。但与此同时,已解放的晋、察、陕等省有不少死心塌地的反动分子纷纷潜逃到绥远西部国民党统治地区,使绥西一时成了匪特土顽麋集的地区。1949年9月19日绥远国民党军政人员6万多人在董其武率领下宣布起义,但其中部分人员在国民党特务和坚持反动立场的军官策动下先后多次叛乱,他们造谣惑众,抗拒学习改造,残酷杀害解放军派入起义部队的政治工作人员。仅1950年2月至12月,起义部队就连续发生叛变事件55起,计3736人。当年7月,还发生了个别军、师、旅长派亲信潜赴香港与国民党联络并带回电台、密码的事件。上述叛变武装与从外省、区窜来绥远的匪伙合流,公然打出“反共救国”的旗号,组成“救国军”、“自卫军”,占山据险,烧杀淫掠,扬言等待“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准备配合“国军反攻”。伊克昭盟南部、黄河河套、大青山地区和乌兰察布盟西部匪焰尤炽,成为绥远国民党起义部队和国民党起义地区实现“部队解放军化,地方解放区化”的严重障碍。
针对上述情况,在中共绥远省委的统一领导下,绥远军政委员会、绥远省人民政府和绥远军区迅速部署并开展了剿匪工作。1950年2月,绥远军政委员会制定剿匪方案,确定了3年内基本肃清股匪的任务,并责成绥远军区组织专任清剿的部队,规定了有关方针、政策。4月15日,绥远省人民政府、绥远军区司令部联合发布《关于彻底肃清残余土匪特务的联合布告》,按照“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总方针,公布了对各类匪、特人员的具体处置办法。5月29日,绥远军区下达《关于目前剿匪肃特治安工作的指示》,要求剿匪部队发现匪情,立即查明情况,“跟踪追剿,不分界限,以歼灭为止”;还要求做好对部队的团结改造工作,清理内部,防止坏人煽动叛变。7月,绥远军政委员会又作出《关于各部队处置叛军及收缴人枪的决定》,“决定”充分肯定了绥远起义部队在解放军化的过程中取得的显著成绩,同时又针对少数落后分子由于留恋旧的生活乘机与特务勾结煽动叛变的问题,明确“只要是叛变都应该一律视为敌人,坚决予以剿除”;对叛变者“坚决迫令放下武器,听候处理,否则即予消灭”。“决定”还要求切实团结起义部队的大多数,信任他们,教育他们,促使他们划清敌我界限,不准收补逃叛员兵,“使叛徒无地落脚,无处藏身,杜绝其行险侥幸心理”。傅作义(时任绥远省军政委员会主席兼绥远军区司令员)、董其武(时任绥远省政府主席兼绥远军区副司令员)等高级起义将领对剿除叛匪的态度始终十分坚决,多次参加剿匪文件的制定,并做起义部队的工作,要求起义官兵与叛匪划清界限,积极与叛匪进行斗争。在确定一系列剿匪措施和发布文件的同时,绥远军区组织所属部队和友邻部队开展了全省范围的剿匪斗争,先后投入剿匪的有绥远骑兵第1、第4、第5师(骑兵第4、第5师原属内蒙古军区,1949年11月调归绥远军区建制),步兵第22师,第37军109师(起义部队)部分团队,察哈尔军区骑兵第3师和华北军区第202师等部队以及绥远各军分区所辖武装。陕西榆林军分区步兵第39、第40团也参加了绥远地区的剿匪作战。
剿匪部队进剿锋芒首先指向伊克昭盟毛乌素沙漠的伊南匪团。这个匪团由参加乌审旗起义后又叛变的奇正山(原国民党乌审保安司令)、贺永禄(原国民党乌审保安司令部参谋长)和从陕北窜来的张廷芝(原国民党三边保安司令,逃绥混入起义部队,后叛变)、张世华、高怀雄(均系陕北神木民团头子)为首。他们纠集了约两千骑匪,重新打出了“乌审保安司令部”的旗号。这伙亡命之徒自恃惯于沙漠生活,熟悉道路地形,行动灵活迅疾,妄图与剿匪部队周旋于毛乌素沙漠,“拖垮共军骑兵,打垮共军步兵”。1950年1月末,驻防在集宁以北地区的骑兵第5师奉命开赴伊克昭盟,与伊盟军区(后改为伊盟军分区)4个支队及榆林军分区第39、第40团协同进剿。3支兄弟部队在榆林军分区政治委员牛书申任总指挥、伊盟军分区政治委员兼骑兵第5师政治委员高增培任政治委员、骑兵第5师师长吴广义任前线指挥部司令员、伊盟军分区副司令员高平任前线指挥部副司令员的“剿匪联防指挥部”统一指挥下,首先集中兵力,于4月1日一举攻占匪巢乌审王府,尔后兵分两路展开追歼。部队不分昼夜以快制快,南追北截,从乌审旗千里转战至陕北无定河畔,在浩瀚无垠的大沙漠中紧紧咬住敌人,两个月中经黑圪瘩、哈拉呼、早稍和陶利4次大围歼战,终于全歼了这股顽固、刁猾的匪徒。匪首除张廷芝逃往大青山外,均先后就擒或被迫投案。
在此期间,骑兵第4师还追歼了流窜于百灵庙地区的以德穆楚克栋鲁普和李守信为头子的“蒙古自治政府”和“蒙古军”残部。这个“政府”和军队自德、李等人于1950年春进入蒙古人民共和国被扣押后,在中国境内的千余匪众溃散为许多小股,流窜于沙漠草原。4月初,数百匪徒窜至百灵庙附近,骑兵第4师第10、第12团分路进剿,匪股很快土崩瓦解,分别被歼灭或缴械投降。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7月,大青山匪情突然加剧。张板楼(叛变的起义部队连长)和李银(叛变的起义部队排长)与从伊盟窜来的张廷芝残匪和郭宝达股匪合流,纠集起千余人,活动于大青山区的包头、固阳、萨拉齐交界地带,企图依托大青山区山高沟深、林木茂密的复杂地形周旋。匪伙曾一度窜入包头市区,绑架商会会长。7月初,绥远军区命令步兵第22师参谋长白炳勋、骑兵第1师政治部主任王弼臣和骑兵第4师参谋长赵英组成剿匪指挥部,指挥上述3个师各一部会剿大青山叛匪。剿匪部队官兵攀越悬崖峭壁,横穿茂密桦林,采取摸准匪情、远程奔袭、夜间包围、拂晓突击的战术,于7月10日在包头东北阿善沟首歼李银匪部。7月14日晨,在翁格尔山完成了对郭宝达等匪部的合围,激战1个多小时将其全歼,生俘郭宝达。7月23日至8月3日,剿匪部队对大青山区又进行了反复搜剿,溃散匪首、匪徒多数落网,个别远遁,大青山区匪患基本消除。
1950年9月,河套地区匪患骤起。河套股匪自号为“华北人民反共救国军”,以特务头子田树梅、崔正春为正副“总司令”,作幕后指挥,实际负责人为“总部主任”齐俊德(阎锡山系特务,太原解放后潜来河套)。骨干有张希尧(西公旗保安团副团长,起义后叛变)、张德彦、包喜财(均系起义部队叛变的连、排长)。这伙400多人的乌合之众,竟编有两个纵队、10个团的番号。他们活动于绥(远)、宁(夏)边境,每日升降“国旗”、唱“国歌”,妄图凝聚军心,利用河套地区河渠纵横、背靠狼山、西邻沙漠的复杂地形建立反共基地,等待“第三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以配合国民党军“反攻”。绥远军区当即命令骑兵第4师师长毕力格巴图尔率两个团挺进河套,配合起义部队第37军109师327团和地方武装,合剿这股顽匪。剿匪部队由狼山全面向西推进,对匪实行远程奔袭,分进合击,于9月19日首先在米仓牛厂湾歼灭齐俊德股匪,继之于9月20日在希尼乌素西北沙梁歼匪“第1纵队”张希尧大部;尔后组织骆驼队深入茫茫沙海,反复搜索。指战员们顶风沙,吃驼料,宿戈壁,历时两旬,行程千里,穷追不舍,使土匪在沙漠地区无法立足,张希尧、刘少三等匪首被迫率残部投降。10月11日,剿匪部队又在米仓县信义昌牛具一带聚歼了张德彦、包喜财等叛匪。至此,“华北人民反共救国军”全部溃灭。
在剿匪部队于伊克昭盟、大青山、河套地区剿匪期间,正在学习改造的起义部队第36、第37军官兵也与部队内部的反动分子进行了坚决的斗争。1950年2月,第37军111师副师长庞茂青策动一个团叛逃。绥远军区副司令员董其武当即命令张世珍军长组织部队追剿,很快击毙了庞茂青,将部队顺利带回。同年8月6日,第37军110师师直警卫连排长张福元在率队外出执行任务时威迫全排叛变,战士王世中乘机击毙张逆,与班长史毅向大家申明大义,号召不当叛兵,将部队带回。这些事例充分反映了起义部队广大官兵坚决跟共产党走的心愿,从而也使叛匪更加孤立。
伊克昭盟、大青山、河套剿匪的胜利,使绥远匪患骤减。然而,漏网残匪仍化整为零,潜匿于深山绝谷、沙漠草原之中。为了将其彻底根绝,绥远军区于1950年12月22日和1951年1月12日两次召开会议,部署新的剿匪任务。绥远军区骑兵第1、第4、第5师,步兵第22师和察哈尔军区骑兵第3师、华北军区第202师等部队首先集中兵力,对残匪重点活动的地区分别进行搜剿。接着,又针对匪分散隐匿的情况,转为分散驻剿。各部队以连、排为单位,结合减租反霸土地改革和废保建政,在数以千计的行政村、自然村组织剿匪反霸小组,发展了民兵组织,发动群众深挖匪根,并组织了一批武工队、飞行队机动作战。剿匪部队还细致地做土匪亲属的工作,用共产党的政策教育他们,通过他们招降土匪。这一时期的斗争异常艰苦。第22师66团2连在搜捕匪“团长”刘龙正时,连续扑空22次,最后在群众协助下,在一个急风暴雨之夜,经长途急行军赶到一座陡峭入云的青山尖上将刘匪擒获。匪“晋绥陕抗苏反共人民救国自卫军第5纵队”“司令”张汉琏及其“参谋”梁子玉在匪部溃散后垫伏于武川深山,骑兵第l师2团武工队跟踪追缉,当张、梁2匪慌张逃窜时,武工队员们穷追不舍,随匪跳下数丈深的山崖,又连翻3座大山,终将2匪抓获。在伊克昭盟分散捕匪的工作队员,化装成乞丐、鼓手、劳工,甚至以被捕“匪徒”的身份混入被关押的匪徒中侦察。在绥南、绥东的剿匪分队,顶风冒雪、披星戴月转战于深山僻谷,“两越鹰愁涧,三穿一线天”,追击中“日行百里路,夜宿野狼滩”,在“天高繁星闪,地阔山风寒”的环境中枕戈待旦,抓住战机,凭着坚韧不拔的革命精神和机智灵活的战斗行动,终于将分散潜藏匪徒一一挖出。截至1951年4月底,先后击毙或生擒了张汉琏、郑殿清、张板楼、张廷芝、刘宝才等211名大小匪首,有数以千计的散匪被捕获或到当地人民政府缴械登记。剿匪部队不怕困难和牺牲,坚决为民除害的精神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多次受到绥远军区和华北军区领导机关的通报表彰。在近两年的时间里,绥远军区剿匪部队共歼匪6897名。1951年夏,绥远大规模剿匪斗争结束,后又经过地方武装和公安机关的努力,使深藏或远逃的匪犯全部归案,为害绥远数十年的匪患从此绝迹,老百姓过上了安居乐业的新生活,他们称颂:“毛主席领导真英明,共产党的天下真太平。”
绥远省是民族杂居区,其中蒙古族在少数民族中人数最多。他们具有自身的历史渊源、社会组成、兵役制度、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以及心理素质。直到解放前,蒙古族聚居区还在实行按户出丁、自带枪马、有事集中、无事生产的传统兵役制度。考虑到这些地区的历史和各种因素,中共绥远省委和绥远军区领导人对部队在蒙古族聚居区剿匪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并采取了极为审慎的方针,一再强调要认认真真地执行民族政策;要以遵纪爱民的模范行动赢得广大蒙民的理解和支持;战斗中尽量减少对少数民族为匪者的杀伤;对俘获的蒙古族匪首要宽大处理。中共中央华北局也特别制定了不同于内地的方针政策。1950年10月31日华北局指示“在少数民族地区要特别慎重”,“所有特务和反革命分子群众要求处办时,即可立即办;虽然应该办,但是群众不了解,而该少数民族内部又尚无领导骨干,办了就可能引起民族纠纷和误解时,应该缓办。”本着上述原则,在草原、沙漠的剿匪部队对卷入叛乱的蒙古族武装尽量少用火力杀伤,即使叛军在火力射程内也“网开一面”,把争取其投降放在第一位。对于不顽固抗拒的王公、贵族、喇嘛、活佛一律给予尊重,并保护其私有财产和寺庙。剿匪部队还以秋毫无犯的实际行动体现解放军的革命宗旨,处处尊重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了广大蒙古族农牧民的拥护,从而粉碎了叛匪企图利用历史上的民族矛盾同共产党、解放军对抗的阴谋。绥远剿匪斗争的胜利,既是军事斗争的胜利,也是共产党民族政策的胜利。
(此文原为《华北剿匪斗争》“概述”之一部分,曾经左树林同志修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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