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将2024年确定为“诚信建设提升年”,呼和浩特市将大力实施“诚信建设工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启动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统筹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让广大客商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
实施“诚信建设工程”,打造更优营商环境,离不开制度和法治的保驾护航。试想,如果诚信得不到回报反而屡受损失,失信不受惩罚反获不义之财,那么失信行为自会屡禁不止。呼和浩特市启动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建立全覆盖的社会信用信息记录,健全褒扬诚信、惩戒失信长效机制,让制度之力筑牢诚信建设之基,可谓抓住了诚信制度建设的关键所在。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不断优化“可信赖”的发展环境,出台了快审快办二十条、推动新型工业化发展十条、引人留人十八条等政策措施,企业开办全部实现“一网通、一窗办、半日结、零成本”。为从制度层面保证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和提升,以立法形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聚焦高标准保护,在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揭牌成立了“知识产权诉源治理工作站”“知识产权保护联络点”,形成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合力,并出台《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对“贯标”企业进行资助奖励。
2024年以来,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呼和浩特市司法局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160项处罚事项纳入免罚、轻罚清单。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对全市30个委办局所涉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下放梳理,下放事项涉及17个部门223项……
“诚信建设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市场经济越发展,越要求诚实守信,诚实守信蔚然成风反过来又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诚信建设提升年”是实施“诚信建设工程”的开始,下一步更应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特别是政府部门,要做到用法治保障诚信,事前,所有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都要提前认真研究,做到有法可依;事中,在推进工作中,必须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有法必依;事后,要强化法治化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等行为要重拳整治,做到违法必究。
诚信者,天下之结也。让制度和法治为诚信保驾护航,让刚性约束实起来硬起来,让激励守信、惩戒失信见实效见真章,呼和浩特诚信优质的营商环境,必将进一步成为招商引资的最好名片和最强“磁场”,也必将有更多企业和项目在呼和浩特这片投资热土上赢得未来。
责任编辑: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