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让全国人民都涉嫌违反的法律有没有?
能够让全体国民都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受到处罚可能否?
回答是肯定的,既有这样的立法者,也有这样的执法者。
那就是关于交通违章的处罚,在今年的两会期间,终于被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摆到了桌面上。
据悉,2020年的全国交通违章罚款总额高达3000亿元以上,平均每辆汽车超过1000元,平均每人超过200元。
假如全国人人都有驾照,意味着每人每年至少违法一次以上。
事实上,扣除老弱病残以及没有驾照的,只要能开车的人,每人每年至少违法3-4次以上!
能够把全国人民都变成违法嫌疑人,这种法律的立法以及执法,是否已经变味?
偏离了方向?
作者根据2018年4月广州市官方公布的数据,写过一篇文章《整个城市人人违法,说明什么?》。
该文发布在凯迪社区,至今仍在,说明政府和有关部门从善如流,允许这种温和的批评和监督。
现全文复制如下:
如果一个城市甚至一个国家,几乎每人每年都要触犯某个法律至少两次以上,请问这样的法律还有什么意义?
包括立法者和执法者本人都不能严格遵守的法律,到底是执行过程当中出了问题,还是法律的规定本来就不合理?
请看官方的正式披露。
2018年4月1日广州日报报道,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2017年的行政执法中,共处罚交通违法案件5735831宗,总共罚款9.98亿元人民币,占各种行政处罚总额的99.8%。
另据官方权威统计显示,2017年广州市机动车保有量234万台,在全国城市排名第14位。
此外,广州日报曾经在2018年3月1日报道,2017年广州市常住人口1449万。
现在拿数据说话。
将上述统计对照计算,可以轻而易举得出以下结论:
这些数据当然也包括大量的外来人口和外来车辆,由广州来背这个黑锅貌似不公平,有拉低广州市民整体素质的嫌疑。
其实不然,谁都不会冤枉。
因为广州的市民和车辆,也不会闲在家里不动窝,甚至经常在节假日里倾城出动,给别的城市添堵添乱。
全国各地的交通乱象,彼此都差不多。
广州市的道路交通和市政建设,至少不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
而广州市的机动车保有量,甚至不及某些二三线城市。
广州市公安局的交警支队,敢于亮出家底,如数家珍,向全社会公开账目,无论想表达什么都是一种进步,值得鼓励。
那么其他城市的同行们在这方面创收能力如何?
执法水平和管理水平又怎样体现?
敢不敢出来走两步呢?
2021年的现在,两会代表关于整顿电子抓拍以及规范交通违章处罚的提案,已在社会上引发强烈反响。
说明这个问题在过去几年的时间里不仅没有得到纠正,反而愈演愈烈,已经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
事实上,国家法律对于处理交通违章,视各种不同情节,处罚的尺度也有不同规定。
以私家汽车为例,普通违法行为从30元到200元不等,但是各地执法者的吃相却不敢恭维,几乎都是顶格处理。
这背后到底有什么驱动,不得而知。
高速公路上拦车执法,本来就是国家严令禁止的,何况根本没有设立前置警示和告知。但警方辩称他们是在收费站入口,仅仅进入了高速公路才十来米。
这种随意解释法律的行为很可笑,司机如果不按指定划线行驶,哪怕压线几厘米都要承担责任。
何况后排不系安全带,几乎是所有违章行为中最轻微的。
不知道各行业2020年的产值排名情况,不过可以肯定,如果把交通违章的罚款作为一项创收进行单独研究,肯定可以碾压很多行业。
但作者认为,这绝不是正常现象。
感谢两会代表为民请命,勇敢发声。
相信他们的意见,也一定会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电子警察”抓拍违章行为,本该是为了督促司机谨慎驾驶,分析交通标识信号的设置是否合理,改善交通情况。
而现在,“电子警察”变成了一种变相创收手段,甚至,在一些路段的设置和使用,不仅未能有效保障道路安全,反而给正常交通秩序带来安全隐患(比如超强闪光装置、忽高忽低的限速标志等)。
电子眼的滥用不仅给驾驶员们带来了诸多不便,于驾驶员们而言还有罚款危机。
近日网上一张“2020年全国交通罚款排名”的图片被广为流传,上面统计了全国各个省市的交通罚款数据,并按降序排列出了名次,表中罚款总额最高的是广东省,全年总罚款231.11亿元。
相关数据:据统计,2020年全国交通罚款总额3000亿元左右。
截至2020年末,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约2.81亿辆,平均每车罚款逾千元。
“以罚代管”,把罚款当目的,密集设立电子眼,且限速差别大,既令司机惶恐,也可能因为急刹车增加安全隐患。
这些“以罚款为目的的电子抓拍”偏离了保障道路畅通的执法宗旨,反而变成阻碍行车效率的“帮凶”,给道路和民众“添堵”!
责任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