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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高考是如何保证公平的?

来源:新闻纵横网  发布时间:2019-07-22  浏览:30250  字体【 【关闭】
 

作者:御风


又是一年一度高考。每当此时,关于高考是否公平的话题都会被拿出来热炒一番,上至庙堂,下至贩夫走卒无不关心。
即使当今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学子通过留学、保送或提前被大学录取绕过了“高考”这道坎,但绝大部分有志青年还是要通过参加高考得到自己所心仪大学的青睐,从而走上实现人生理想的第一步。
现在高考录取最被人诟病的一点是“分省录取”不公平,很多人认为如果全国统一选拔,是绝对公平。但这会牵涉错综复杂的教育利益,改革首先不易,其次也未必有意义。同样的顾虑也出现在古代科举当中,为了实现公平,古人做了很多努力。
古代的“高考”——科举制萌发于南北朝时期。由于魏晋沿袭的“九品中正制”选材方式受名门高第影响巨大,扭曲人才考核机制,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导致选用官僚多不称职,而士族以外的读书人却怀才不遇,所谓“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既激化了士族与庶族的矛盾,又不利于国家选材用人。
而科举制以分科考试形式公平录用人才,且人人都可报名参与,从此平民也可以通过读书考试获取入仕机会。“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阶层流通渠道完全打通,可谓是中国文官制度的创举。
但是科举考试选拔人才也不可能做到完全公平——夹带抄袭者有之,泄漏考题者有之,考官偏袒者有之,挟私报复者有之。如果不能公正处理,知识阶层将对科举制丧失信心。有鉴于此,历朝对破坏科举公平机制的舞弊行为持严防死守的态度,监考甚严。
但是由于金榜题名后就可做官发财,面对如此巨大的诱惑还是有人铤而走险,因此历朝历代都对科场弊案严惩不贷,甚至兴起大狱,以儆效尤,身首异处者不乏高官名士。
明代江南大才子唐伯虎与“富二代”徐经参加会试,二人考前多次拜访会试主考官程敏政,徐经趁机贿赂程敏政府上的家僮泄漏考题。
后来有人告发,唐伯虎与徐经同行同止,虽无证据,却也难免瓜田李下之嫌,三人均被打入大狱。虽然徐经最后供称唐伯虎并未看过,然而木已成舟,科场舞弊案不仅断绝了唐伯虎的功名之路,还导致了妻离家散的凄惨结局,成为他人生的转折点。
再如咸丰年间两朝老臣,文渊阁大学士柏葰在顺天府主考乡试,爆发了“戊午科场案”,老先生收受他人请托白银十六两,最后竟被咸丰帝判处斩立决。
科举制刚刚兴起之时,确实是追求“绝对公平”,体现为全国级别的考试——会试和殿试的考题是全国统一的。
但隋唐时中国南北经济发展水平发生落差,到宋代时南方逐渐远远超过北方,吴楚之地文教繁荣人才茂盛也就不足为奇。明显可见的是宋代之后的儒学大师多出自南方,明清两朝江西、浙江、湖南三地书院数量几乎占全国2/5。清代共点状元79名,其中江苏就占了27人之多。
究其原因,一是北方长期战乱,财富积累无从开始,没有剩余资源用于文教;二是北方与少数民族关系密切,在少数民族南下期间经常是主要被统治地区,在统治者缺乏对文化教育重视的情况下,民众就会用脚投票不举文教。
如果“全国一张卷”,从宋朝时起,北方人就远远不是南方人的对手了。
到了明初,这种南北差异已经达到令人瞠目结舌的程度——明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会试,51人金榜题名,然而51人均来自长江以南,江北竟无一人上榜。
北方士族无法接受这一结果,到礼部(兼有现代教育部职责)示威鸣冤,他们指出三位主考官都是南方人,可能徇私舞弊或存在地域歧视,请求朝廷严查。
明太祖朱元璋以对高官严厉著称,接报一查到底,认定会试选人确有舞弊。本次科举的考官刘三吾等三人被作为“蓝玉余党”并严加惩处,株连亲属,“南北榜案”大狱告成。
最后皇帝决定亲自出题再考一次,钦点了61名进士。这批进士都是江北士子,史称“北榜”。这样一来才把愤怒的北方考生安抚下来。
但其实“南北榜案”中考官是否舞弊至今没有定论,只能说当时南北文化教育差距之大远非今天可比。南方在元明时期相对太平富庶,儒家底色被清洗得也不多,考生的应试水平高很正常。而北方长期处在金-元统治下,虽然也有文教科举,但强度不及南方,同样的题就难以处理妥当。
朱元璋炮制“北榜”,其实更多出于笼络北方人心,维护朝廷安定的政治目的。
在这次“南北榜案”之后,中国科举制度就迎来了一次重大改革,以后科举以长江为界分南北两地分开出题考试。南北方的学子,按照其所处的地域进行排名,分别录取后,再统一参加殿试。
到明朝中期,又变成了“南榜”、“北榜”和“中榜”(安徽以及西南各省: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的划分方式,录取比例也固定在南榜55%,北榜35%,中榜10%,与人口比例基本相当。
朝廷明文规定各州县都有名额,即使边远省、县也照样会有强者入榜,保证了文化教育落后地区读书人入仕的可能和对中央政府的向心力。这一制度与今日高考的分省制度有异曲同工之妙,可以说是一种制度发明的延续。
满清入关之后全盘照搬了明代分区会试录取的规则。但清代版图远比明代辽阔,参加科举考试的士子范围也大为增加,平衡难度也明显上升。另外鉴于清代绝大部分官爵都不能世袭而是逐级递降,大量满蒙贵族子弟如果不愿流向较低社会阶层,都选择科举作为进身之阶,造成清代“高考”竞争更加激烈。
科举参与人数众多,又有少数民族参加,少数民族的还是上层出身在官场根深叶茂,想让科举结果不叫人说闲话就成了历代清帝思考的大难题。
为了笼络汉族士子,防止他们成为清廷统治的对立面,康熙皇帝精心制定了“满不点元”的规则,即状元、榜眼、探花的“光荣榜”上必须是汉族人。这是清朝的明智之举,通过照顾人数更为广大的汉族人口确立统治的合法性,并在保持了全国性的人才流通。
正是通过凡此种种的制度发明,清朝国祚才得以达到正常中原王朝的水平,而非像其外族前辈一样早夭。这也可以说明清朝的国家治理水平不低,为中国古代王朝站好了最后一班岗。
当然,“满不点元”并不是绝对的,同治三年殿试后,慈禧太后、慈安太后阅卷时确定其中一本为状元。当时所有试卷均为糊名誊抄,无法辨认作者和笔迹,拆开密封试卷后才发现太后点中的是蒙古正蓝旗阿鲁特·崇绮的试卷。
众大臣经过反复争论,得出“但凭文字,何论满汉”的结论,最后确认其为状元,成为有清一代康熙皇帝之后绝无仅有的旗人状元。
真正的公平在哪里
 在古代的技术水平下,科举的确体现了教育公平,选人公平。但千年科举,试题逐渐僵化,竞争烈度却有增无减,逐渐成为了拼财力的竞赛活动,无法适应晚清大变局。作为1905年“新政”的一部分,清廷废除了科举制度,从此知识分子不可能再通过“金榜题名”,飞黄腾达。
他们不得不从科举的轨道中散逸出去,有的甚至投身革命党,成为了大清的对立面。
直到民国成立之后,中国也若干年都没有官方主导的标准化选拔考试。虽然许多人津津乐道的民国时期大学学风优良,水平高超,且到1936年全国已经有100多所高等学府,为国家培养了很多人才。但从培养公平性上来看,民国高等教育是远远不够的。
当时的高考制度是各所学校自主组织命题,学生可以选择报考多所大学,也可能同时被多所大学录取。自由的同时,由于缺少统一的选拔机制,学生需要到自己到高校报考,能够成功升学的学子大都是大城市居民或注重文化教育的乡绅子弟,对边远地区,教育不发达地区很不利。
一直到新中国建立以后,中国在1952年才重新回到了统一开展标准化选拔性考试的轨道,称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这就是我们所熟悉的高考。
动荡时期高考制度一度被废除,改为“推荐上大学”。这是一次公平性倒退,更像是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只能说是服务于特殊政治目的的产物。所以1977年高考恢复显得尤为珍贵,改变了千百万人的命运,也挽救了中国教育。
改革开放之后,随着义务教育制度普及,所有的中国人只要有志于学,都有了参与高考和脱颖而出的权利,无数人因此改变了自己的命运。而大学也在不断扩招,为国家培养了大批高等教育人口。
无论中国大学的综合教育水平如何,至少能培养出合格的专业人才,使得中国在“人口红利”逐渐消失时仍能凭借“工程师红利”推动自身——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以中高速度不断成长。 
虽然高考仍有种种不尽人意,不够合理之处,如各省竞争差异太大,存在不够合理的加分项目等,但相信在不断的改革中,这项最能体现教育公平的制度还将长久存在下去。“少年强则国强”。希望莘莘学子都能在一年一度的高考中鱼跃龙门,实现梦想,就像《毕业歌》中所唱的那样:
“我们今天是桃李芬芳,明天是社会的栋梁;我们今天弦歌在一堂,明天要掀起民族自救的巨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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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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