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的市长和市委书记都被刑事拘留了,总共有45人被中央问责。
这一切,都是因为栖霞市的金矿事故。
有十名工人,在此事故中遇难。
1月10日下午1点13分,栖霞市笏山金矿在进行基建施工的时候,不小心点燃了回风井,造成爆炸,导致22人被困在井下。
这家金矿归属于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是一家私人矿企。
负责金矿爆破作业并在此事故中负有混存爆炸物品责任的,是浙江其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负责井下设备安装,在井口违规动火作业,直接导致金矿爆炸的,是烟台新东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月10日下午1点30分左右,五彩龙公司、浙江其峰工程公司、新东盛工程公司有关负责人先后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救援。
但他们觉得,自己能把人救上来,所以决定不上报事故。
1月10日下午7点,西城镇党委的一位负责人,在笏山金矿附近左家村村民处了解到金矿发生了爆炸事故,并立即向栖霞市政府进行了报告。
栖霞市委书记姚秀霞、市长朱涛,立刻赶到事故现场了解情况。
但姚秀霞和朱涛认为救出人员的可能性很大,所以也做出了暂不上报的决定。
1月11日下午6点46分,烟台市应急管理局从其他渠道了解到了栖霞市金矿发生爆炸事故,要求栖霞市进行核实。
随后姚秀霞、朱涛决定上报,按1月11日下午8点5分为接报时间为准进行上报。
上级接到事故报告的时间,和真正发生爆炸的时间相比,迟了30个小时。
对于困在井下的矿工来说,这30个小时可是救命的黄金时间。
延迟上报这件事很快就被反应了上去,引发了中央的震怒。
1月12日下午7点,新华社发表文章,标题是《迟报矿难,就是与人民为敌》。
从栖霞市真正向中央上报,到新华社发表措辞如此严厉,甚至动用了“与人民为敌”这种词汇的文章,仅仅一天时间。
你要知道,写文章是要时间的。。。
这说明中央对地方迟报矿难这种事是零容忍,给与其定性完全不需要考虑,也不需要开会商讨,新华社直接就可以准备文章了。
责任编辑:曹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