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热炒的女辅警性敲诈一案引起轰动。
当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观点各有不同。
但大致归拢一下发现,一是对于法院判决女孩13年、罚款500万基本无人赞同!
二是对9个“受害人”口诛笔伐,没有一个同情他们的,都是一片骂声。
这两天,就9个案件中的公职人员的所作所为,大家给予了深扒。
但对于女孩的情况说的还不多。
下面,就来看看辅警许艳的家人对此案的说法——
许艳的父亲曾对采访者说:“如果早知道这些事,我就阻止她了”。
而且,据其父亲称,他的女儿经常不怎么回家,大约每周末回家一次,许多的事他并不知道。
许艳父亲透露,女儿刚刚加入辅警时,也就是2018年春天,他当时还在浙江打工,女儿给他打电话说:“我现在‘高升’了。”我问她怎么回事,她说她到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上班了,做辅警。
据许艳的父亲称:许艳于1994年出生,之前在山东一家卫校上学,2014年毕业之后,先后在连云港市灌云县、新浦区等地的医院上班。其中,许艳的父亲还透露出其家庭相对贫困,她女儿上卫校的钱还都是他借别人的,等等。
从许艳家人的口中得知,她们家是一个处于底层的家庭。
许艳的父亲还透露,他靠打工为生,一天170、180元;其老婆有心脏病,一个月吃药(花费)600、700元。其女儿到卫校上学的钱,还是其在外面借的。
案发前许艳的父亲不知道女儿的私人生活状态,他表示要是以前就知道,我就阻止她了;要是以前就知道,就要气死了。女儿平时在城里,大约每周末回家一次,回来也不聊。许艳的母亲平时催过她结婚的事儿,说她年纪大了,应该找个对象,但她不让父母管她的事。
许艳的父亲还透露:“我们平时没看到她花钱大手大脚,她有没有钱我们也不知道,平时只有她花我们的钱,我们没有用过她的钱。她在灌云县城有一套房产。买房子的时候,我们夫妻给了她二十六七万元,其中六七万是我们向亲戚朋友借的。直到现在,我们还在还债。”
许某父亲告诉媒体:“案发之后,我老婆后来告诉我,大约2019年3月,有一次海州分局副局长刘某兵拿我女儿的手机,给我老婆打过电话。他在电话里讲了他和我女儿的事情,说我女儿怀孕了;他之前承诺会和他老婆离婚、和我女儿结婚;但他说话不算数,耍我女儿,我女儿和他分手,天天去闹,还寻过短见。(许某母亲:我当时跟刘某兵说,我家闺女不出事就算了,出了事我饶不了你;刘某兵说,他会把这件事处理好。)”
尤其令人深有同感的是,在提到女儿被判刑时,这位父亲坚决称:“不能把屎盆子扣我女儿一人头上”!“我女儿被判了13年、罚金500万元,我心里不平衡。”
“他们都是公职人员,他们不该欺负我女儿。他们给我女儿的钱,是自愿给的青春损失费,怎么能说是敲诈呢?
如果说我女儿敲诈,为什么他们当时不报警?
他们有人就是警察。
我女儿没有从他们口袋里掏钱、抢钱。
作为公职人员,他们欺负我女儿、玩弄我女儿,犯错误的他们是,不能把屎盆子全部扣到我女儿一个人头上。”
许艳的父亲虽然痛心疾首,但女孩毕竟是自己的心头肉,爱护之心自然有之。说出来的话虽然直了点,但很震撼人心。
从以上信息可以得出这样的几个“结论“:
一个是,女辅警许艳,并非”初始”就是坏人。
人之初,性本善,用在她身上是比较恰当的。
一个相对贫困的打工家庭,也不可能见过多少尔虞我诈,说许艳“天生淫荡”,打死我也是不会信的。
不能排除,正是某些地方或者说某个“队伍”的问题,乃至她所工作的环境“污染”了她。
这一推理更接近人们猜测的,许艳的“顶头上司”们实际上是将美女辅警当成了“猎物”来对待的。
这是一个让人“变坏”的大染缸——
进而言之,当地的公安干警队伍或公安队伍的风气堪忧。
二是许艳有被冤枉的成分。
“屎盆子”当然不能扣到一个人头上。
无论是此前的“敲诈”,或者说“性关系”之后的敲诈,终归按照我国老话说的那样,“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这批受诱惑的公职人员,不会有一个好鸟,也不是纯粹的法律意义上的“受害人"。
这位纯朴的打工父亲,说出来的是心里话,也是从良心和事实上说出来的,是为其女“讨要公道”的心里话——
应该引起有关方面重视。至少应该在二审过程中予以从轻方面的认真考虑。
其三,清理整顿环境,比“扼杀”或“打击”许艳这样的“敲诈者”,或事实上也是“受害者”的人,更有紧迫性。
一个县,不过千余名公职人员,正科级干部不超过百余人,一名女辅警竟然可以与9名高级别公职人员”上床”,且长达6年之久。长年沿循这一套路,且竟然有某个公安局副局长“两次上套”,岂不是辣眼球的可以?
当地的警风警纪、官风官气可见一斑!
这样的队伍中出现如此多的“连襟”,且玩弄同一名公职女性下属,其肮脏到何种地步了?
某些公职队伍、官员群体,糜烂到何种程度了?
应该借此机会,好好整顿整治当地不良官风,应该以女辅警许艳事件为契机,给当地官场来个彻彻底底的“深入骨髓”的整风风暴。
责任编辑:杨青